请问您能赔偿6级伤残的工伤费用吗?

该段内容描述了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费用和相关规定。具体来说,能够获得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则可以按照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法律分析

工伤六级伤残的,能赔偿这些费用: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照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拓展延伸

能赔偿六级伤残的工伤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能从事劳动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2.难以从事劳动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享受伤残抚恤金。

因此,能赔偿六级伤残的工伤是可以的,但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鉴定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进行相应的工伤认定和赔偿。

结语

工伤六级伤残的能获得一定的赔偿,包括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六级伤残者,则可以按照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请问您能赔偿6级伤残的工伤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