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政教處跟老師申請退學。 2、填寫學校規定的退學申請書說明理由並簽字,家長簽字、班主任或輔導員簽字、院系領導簽字、其他有關部門簽字、學籍管理部門簽字、校領導簽字。 3、學籍管理部門出具退學通知單。 4、辦理離校手續。 5、檔案管理部門將檔案退還原籍。 6、如戶口已遷入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戶口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