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傷工資怎麼算

浙江工傷工資怎麼算

工傷期間工資爲原工資,分以下情形計算:1、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準;2、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3、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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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怎麼賠償

法律主觀:

浙江 工傷認定賠償 主要有以下: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享受 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8級工傷爲11個月本人工資(受到事故傷害前十二個月平均 繳納工傷保險 的繳費工資,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原則上就按當地社平工資或是實發工資算)。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的同時,還可以享受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金 。具體的金額由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山西省標準爲依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浙江省工傷8級 傷殘賠償標準 還有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浙江省溫州市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工傷賠償標準 ,又稱 工傷保險待遇 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 未參加工傷保險 期間用人單位 職工發生工傷 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 工傷保險基金 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法律客觀:

最新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如下:1、農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60個月的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不滿18週歲的,一次性計算到18週歲;其他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計發20週年,但55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週歲減少1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計發基數爲農民工因工死亡時初次確定的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2、1至4級傷殘農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以下標準支付:1級傷殘的爲待遇基數的16倍,2級傷殘的爲待遇基數的14倍,3級傷殘的爲待遇基數的12倍,4級傷殘的爲待遇基數的10倍。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待遇基數爲工傷發生時用人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待遇基數爲工傷發生時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王資。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農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週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上述待遇。3、1至4級傷殘農民工在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4、1至4級傷殘農民工(含供養直系親屬,下同)選擇長期支付方式後,也可以選擇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長期支付方式基礎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總額爲一次性支付總額扣除已經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後的餘額。5、5至6級工傷,經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級支付30個月,6級支付25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5級支付30個月,6級支付25個月。6、7級至10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7級支付10個月,8級支付7個月,9級支付4個月,10級支付2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7級支付10個月,8級支付7個月,9級支付4個月,10級支付2個月。7、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週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算?

一、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工傷職工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三、勞動者(工傷職工)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請見《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64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定。

浙江省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發

法律主觀: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期間工傷假期工資怎麼算,一般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符合工傷規定的診療目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按照單位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法律客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