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ot是“work overtime”的縮寫,就是加班的意思。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加班的種類:
1、工作日加班。
2、雙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3、機關事業單位的加班。
加班的要求:
1、每日不得超過1-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休息日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安排補休的,不計算加班時間;
3、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時間。
加班的補償: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