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違法違規被罰80.26億 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

滴滴違法違規被罰80.26億 存在16項違法事實

開始於2121年7月,歷經一年時間,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對“滴滴出行”網路安全審查終於有了一個暫時的結束。

據“網信中國”微訊號21日訊息,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路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據《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滴滴違法違規被罰80.26億 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

存在16項違法事實

經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

一是違法收集使用者手機相簿中的截圖資訊1196.39萬條;

二是過度收集使用者剪下板資訊、應用列表資訊83.23億條;

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資訊1.07億條、年齡段資訊5350.92萬條、職業資訊1633.56萬條、親情關係資訊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資訊1.53億條;

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臺執行時、手機連線桔視記錄儀裝置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資訊1.67億條;

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資訊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儲存司機身份證號資訊5780.26萬條;

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資訊539.76億條、常駐城市資訊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資訊3.04億條;

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許可權”;

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使用者裝置資訊等19項個人資訊處理目的。

滴滴違法違規被罰80.26億 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 第2張

此前,網路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資料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給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和資料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