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備案稽核時間是什麼?

施工合同備案稽核時間,是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一、申請辦理合同備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務中心視窗領)。

2、全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於2份,留存副本1份,建議簽訂施工合同使用統一格式的示範文字),

招標檔案和招標控制價及電子資料,(收取包括招標檔案制式文字和招標控制價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各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電子資料1份)。

4、中標人的商務標和中標價及電子資料(收取包括商務標和中標價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各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資料1份)。

5、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書(收取工程預算書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電子資料1份)。

6、實行擔保的工程,需提交雙方的擔保保函;(查驗原件,收取加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電子資料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取原件1份)。

8、《辦理建管手續聯絡單》(查驗原件,收取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1份)。

9、中標通知書(收取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1份)。

施工合同備案稽核時間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