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要承擔一起借的債務嗎

夫妻離婚時要承擔一起借的債務嗎

夫妻離婚時要承擔一起借的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離婚還要一起承擔債務嗎

1、夫妻離婚不是一定還要一起承擔債務的。2、如果該債務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應當由個人承擔清償責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3、如果該債務屬於雙方共同債務的,應當由雙方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後借的債務是否要共同承擔

離婚後借的債務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丈夫借的高利貸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這個問題要看是否用於夫妻共生活或經營所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一般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存在以下兩種情況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一是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二是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實踐中,除了前述兩種情形之外,對於出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借款項並非用於家庭生產經營或共同生活的,也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後還可以要求一起承擔債務嗎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要求一起承擔。離婚時只有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如果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是不需要共同承擔的。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5、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6、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民法典離婚後還可以要求一起承擔債務嗎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要求一起承擔。離婚時只有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如果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是不需要共同承擔的。但雙方對此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該內容由 陸洋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