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壽保險中帶有儲蓄性的人壽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稱爲

在人壽保險中帶有儲蓄性的人壽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稱爲
在人壽保險中帶有儲蓄性的人壽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稱爲現金價值,所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在保險實務上又稱之爲“退保金”,是指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而保險合同的效力消滅時,保險人應當退還給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已經提取的責任準備金。人壽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和金額價值量等於保險責任準備金減除退保手續費後的差額,即:人壽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責任準備金-退保手續費。人壽保險具有長期性和儲蓄性的特徵。在保險期內,如果合同解除或由於某種原因終止,保險人應當將保險責任準備金扣除少量退保手續費後退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人壽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可以隨時向保險人提出解除合同(無需提出任何原因和理由)而領取退保金,所以持有人壽保險單相當於持有有價證券,即人壽保險單具有現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