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贈計入營業外收入。2、按確認的捐贈貨物的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將接受捐贈的非貨幣資產的含稅價值扣除應交所得稅後的金額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將應交所得稅金額轉入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3、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證的,按憑證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爲入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