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小浪底泄洪的含義

黃河小浪底泄洪的含義

1、黃河小浪底泄洪的意思:黃河小浪底的水位高出警戒水位,而且通過正常的放水無法將警戒水位降低,這時候就有必要泄洪,以保證周邊大城市的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2、在我國,國家爲每條河流和湖泊都設定了泄洪區,在有洪水威脅時,國家會向泄洪區泄洪,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國家規定泄洪區不可以開發爲住宅工廠等一切建築.非法建築政府不給保障,但可以開發爲農田。

3、用以宣泄洪水並調節控制水庫水位的工作閘門。它具有承受各種靜、動載荷的能力;能在動水中啓閉;並具備良好的結構和水力學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