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的定義: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百分之七十五爲中央財政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爲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爲中央財政收入。二、增值稅的性質:增值稅屬於流轉稅性質的稅種。增值稅有以下性質:以全部流轉額爲計稅銷售額,還同時實行稅款抵扣制度,是一種只就未稅流轉額徵稅的新型流轉稅。稅負具有轉嫁性。增值稅屬於間接稅。按產品或行業實行比例稅率,作用在於廣泛徵集財政收入,而不是調節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