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心理諮詢師報考條件

心理諮詢師,是國內已經實行了十餘年的一項職業資格,批准方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考試組織者爲“全國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培訓鑑定工作指導委員會”,並負責職業培訓、資格鑑定以及後續的繼續教育。不論是心理諮詢崗位從業者,還是即將邁入本行業的人員,如果要繼續從事心理諮詢,必須進行專業的職業培訓,然後通過心理諮詢師考試,才能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證書,也只有這樣,考生才具備了在心理諮詢行業執業的資格。

註冊心理諮詢師報考條件

心理諮詢師的報考條件主要包括:

分級別報考。2006年後,報考心理諮詢師需要選擇其中一個級別:“三級心理諮詢師”和“二級心理諮詢師”。

報考條件不同。每個級別的諮詢師,其報考條件也是不同的。其中

三級心理諮詢師的報考條件包括(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考生需持有心理學專業、或者相鄰專業的專科以上學歷證明、畢業證;取得心理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在心理諮詢崗位上進行正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培訓結業證書;在中等職業院校心理學/心理諮詢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10年;在校未畢業的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允許在三年級下學期參加三級職業技能鑑定,而其他非相關專業的學生,則需要參加的培訓總量達到一定學時,並獲得有資質的培訓方頒發的結業證書後,方可准許報考。

註冊心理諮詢師報考條件 第2張

申報二級心理諮詢師的報考條件爲(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考生需持有心理學專業或相鄰專業的博士學位證、畢業證;取得心理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學歷畢業證後,從事心理諮詢崗位的工作滿3年;取得心理諮詢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從事心理諮詢崗位工作滿8年;取得心理諮詢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心理諮詢職業工作滿5年;具有心理學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