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以下简称“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方法

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

1、进入开票软件系统界面,点击上方的红字管理按钮,并点击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2、在弹出的开具红字信息选择对话框选择购方申请,并点选抵扣然后输入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3、此时系统弹出提示本张可以开具负数,点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红字通俗来说红字其实就是负数。 开具方法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专用 1、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的范围 购买方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已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开具红字的方法如下: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3、带着申请单、U盘、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第2张

正确填写红字信息表内容,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

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分别是:电脑、税控开票软件。 1、进入“管理”界面,点击“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2、在红字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第3张

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查询导出

开具红字专用可以红冲的一部分。开具专用发 票后,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经购销双方协商,部分销货退回或给予折让,开具红字专用,就是红冲原专用中的一部分。 然后开具正确的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第4张

选中开具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第5张

进入专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专用发

红字专用开具方法是什么 第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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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专用*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

开具红字*专用*销货方如何做账务处理

1、首先按红字*上的金额先做冲红凭证。

借:应知收账款-红字金额

贷:应交税费-红字金额

贷:营业收入-红字金额

2、然后结转产品成本。

借:产成品

贷:营业成本

3、最后,损失的产品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记账。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

贷:产成品

扩展资料道: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的情况(前提是*未认证,*在180天的认证期内),专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交付购属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色*

购货方 如何 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

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需要携带资料

购买方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抄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可在大厅指定窗口领取度);

2、对应的原蓝字*原件及复印件;

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

4、原蓝字*相关的记知账凭证、进项转出的记账凭证;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附报的其他资料。

希望回答对你道有用,谢谢!

红字*专用*信息表 销售方怎么填

销售方申请红字*流程大致如下:

1.点击“*管理”上方‘红字*信息表’下拉菜单选择zhidao‘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

2.选择“销售方申请”,如果*未寄送出去并且未超过一个月,则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反之选择第一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输入“*专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表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如果票面无信息,则手工录入需红冲票面信息。(注:金额、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确认完成点击右上角“打印”,然后选择“不打印”,最后点击“取消”。

3.点击“*管理”上方‘红字*信息表’下拉菜单选择‘红字*专用*信息表查询导出’,弹出窗口选中已开信息表,属点击‘上传’按钮,点“确定”,待信息表上传完成显示“审核通过”即可进入*填开界面开具负数*。

4.点击“*管理----*填开---专用*填开”在*专用*填开界面中,点击“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信息表“,双击信息表编号,确认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并打印在正常的*上即可。

如何取得《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必7a64e4b893e5b19e31333363393136须取得国税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具体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还是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因专用*抵扣联、*联均无法认证,或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且取得的专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二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认证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

三是销售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

另外,还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符合专用*作废条件的,销货方可直接开具红字专用*。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是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的时限问题。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的,销售方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专用*认证期限是指购货方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专用*,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未将专用*交付购买方的,须在开具有误专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