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2、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证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由18位数字组成:前6位为行政区划分代码,第7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位至17位为顺序码,第18位为校验码。
1、身份证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2、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证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由18位数字组成:前6位为行政区划分代码,第7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位至17位为顺序码,第18位为校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