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退税計算

1、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年度已預繳税額。

個人所得税退税計算

2、計算結果大於0,税務局會退税,計算結果小於0,需要補税給税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