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税從價計徵申報時間

法律分析: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現行的房產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後開徵的,房產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1)納税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税。(2)納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

房產税從價計徵申報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第七條 房產税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