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含義

結構化程序設計(structured programming)是進行以模塊功能和處理過程設計為主的詳細設計的基本原則。結構化程序設計是過程式程序設計的一個子集,它對寫入的程序使用邏輯結構,使得理解和修改更有效更容易。

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含義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是按照模塊劃分原則以提高程序可讀性和易維護性、可調性和可擴充性為目標的一種程序設計方法。在結構化的程序設計中,只允許三種基本的程序結構形式,它們是順序結構、分支結構、(包括多分支結構) 和循環結構,這三種基本結構的共同特點是隻允許有一個流動入口和一個出口,僅有這三種基本結構組成的程序稱為結構化程序。結構化程序設計適用於程序規模較大的情況,對於規模較小程序也可採用非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

在1965年提出的,是軟件發展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觀點是採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序設計方法;使用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程序,任何程序都可由順序、選擇、循環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是以模塊化設計為中心,將待開發的軟件系統劃分為若干個相互獨立的模塊,這樣使完成每一個模塊的工作變單純而明確,為設計一些較大的軟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