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歷史與文化

茅台酒的歷史與文化可以追溯到距今2000餘年前的漢代。漢武帝時期稱為“甘美之”的枸醬酒,到清代中期,茅台酒的生產已具有一定的規模,年產量可達170噸,在中國古代釀酒史上是罕見的。

茅台酒的歷史與文化

解放前,生產茅台酒的主要有三家酒坊,分別稱為“華茅”(現在茅台酒的前身)、“王茅”和“賴茅”。1915年巴拿馬萬 國博覽會上,茅台酒(華茅)被評為金獎產品,自此得以揚名世界。

解放後,國家十分重視發展和扶持這一名優產品的生產工作,經過三十餘年的建設,到1987年,茅台酒的年產量已達1700噸,除滿足了國內需求外,還遠銷到世界各地的許多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