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是處級正職。警員級別共分為:一級高級警長、二級高級警長、一級警長、二級警長、三級警長、四級警長、一級警員、二級警員、三級警員、四級警員、初級警員以及見習警員。
其職責是:
1、負責警區內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2、指揮、安排警區內民警的治安巡邏和案件的辦理工作;
3、負責警區內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
4、負責建立警區完善的預防體系;
5、負責警區內重點人口的管理與監控工作;
6、負責警區內的治安建設。
警長的招聘條件是: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公安工作;
4、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錄用體檢標準;
5、大專以及以上學歷。
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1、部級正職:總警監;
2、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3、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4、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5、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6、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7、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8、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9、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10、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