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報案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證據

合同詐騙罪需要的證據如下:

1、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一般需要提供書面的合同文本,若為口頭合同至少要有一名中立旁證的直接證明並有一方實際履約的書面憑證。

2、被害方的財物損失情況:

(1)財產損失為貨物,一般要求被害方提供已經發貨的憑證,例如財務賬冊、出貨單、提單等。

(2)財產損失為錢款,一般要求被害方提供已經付款的憑證,例如對方的收據、銀行轉賬憑證、有價票證存根等。

3、可以認定嫌疑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重大嫌疑,如:

(1)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印章、單據、介紹信等證明文件,以虛構單位或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證明文件,虛構不存在的標的;

(3)“一物多賣”,就同一合同標的與他人簽訂多份合同的;

(4)其他不可能依約履行義務的行為。

一、騙合同保證金屬於詐騙嗎

騙取合同保證金也是構成合同詐騙的情形之一,自然也是屬於詐騙。但是要注意,只有當其詐騙財物的數額較大時,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很多人可能會問,那我如何識別對方是否是採用了欺騙手段呢?我們將通常採用的欺騙手段概括為以下幾種: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來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來作擔保;

(3)自身並沒有履約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5)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偽造的公章會導致合同無效嗎

偽造公司印章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偽造公司印章簽訂合同是屬於合同詐騙的行為,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處於平等、自願、合法合規的情況下,如果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合同詐騙罪報案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