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常識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常識

法律分析: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常識如下:1、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2、沒有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