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傷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該怎麼辦?

有工傷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公司要單方面辭退員工必須要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理由,即勞動者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否則公司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更不能解除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因工傷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賠償

因工傷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1、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司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後該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勞動者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公司要支付二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二個月工資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公司向勞動者支付的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勞動者工傷發生後該怎麼辦

職工發生工傷後的處理辦法:第一步:用人單位送往醫院就醫;第二步: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第三步:工傷認定結論出來後,職工傷情相對穩定,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四步:申請工傷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該內容由 王國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因工傷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