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茶叶协会

安徽茶叶协会

安徽茶叶协会成立于1984年10月,是在安徽省茶叶生产和销售领域内具有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的行业组织。协会是在省政府领导下,由安徽省茶业企业和茶叶生产、科研、销售、鉴定等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安徽茶叶产业自律管理,促进茶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代表会员企业和茶叶从业者的利益,维护行业权益和形象;传承和弘扬中国茶文化,推动安徽茶叶品牌的国内外推广;加强行业与政府、社会的沟通和联系,参与制定行业政策和标准。

协会下设的机构包括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此外,协会还设立了茶叶制作技术培训中心、茶叶信息交流中心、茶叶市场监管中心等专业机构,为会员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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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的介绍

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1997年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1998年正式成立。协会挂靠安徽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协会成立以后,根据安徽省茶叶产业化发展规划要求及协会《章程》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得到了省社团主管部门及国家相关茶叶行业组织的肯定和表扬。2008年11月,协会被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茶叶行业优秀社团组织”荣誉称号,2009年3月,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行业协会”光荣称号。

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英文名称:ANHUI TEA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ATIA。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

由安徽省境内或从事茶叶事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沟通会员与之间的联系,传达和贯彻的意图,代表茶叶行业向和主管部门反映愿望和要求。

(三)在国内外贸易活动中贯彻实行平等、互利、公平、自由、诚信的原则,鼓励公平竞争,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四)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促进会员间的联系与协作。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省供销社、省民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84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本协会在会员和部门之间负有桥梁和纽带作用。

沟通企业、之间的联系;在行业中贯彻的方针、和法规;代表行业向及业务主管部门反映茶叶行业的新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二)协调并增进会员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会员之间和其他经济实体的各种形式的合作和横向经济合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市场分析和信息交流,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掌握国内外茶叶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

(四)通过各种形式为会员培训专业人才,积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贯彻国家制订的各种经济技术标准和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产品质量、包装、卫生、企业管理、调研等方面的工作。

(五)向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法律、展览、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的代理等服务。

(六)组织进行茶叶商品知识,茶的饮用价值和茶文化方面的多种宣传普及、展览、展出、专题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茶叶在社会上的声誉。

(七)协助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其他贸易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之间公平竞争的权利和正常的购销秩序,确保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八)以协调的方式解决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其他经济实体之间的非诉讼和非仲裁的贸易纠纷。

(九)开展与国内外经贸、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经贸和友好往来活动。

(十)代表会员的利益、组织出版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制订和颁发的有关条例、法规、标准等文件和书籍,并及时向会员传达。

(十一)指导市、县分支机构的工作,承办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全国性行业组织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茶叶行业具有一定影响;

(四)凡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可申请作为团体会员;

(五)凡从事茶业及相关活动的人士、学者、研究工作者及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可申请作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表),团体会员需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会员单位代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可要求本会协调有关经贸活动和会员之间的纠纷。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举名誉会长、聘请高级顾问;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一)决定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一项等相应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常务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协会的会长办公会议成员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组成。主要职权是:

(一) 研究制定协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行业规章、协会章程等重要文件,提交常务理事会和全体理事会通过。

(二) 研究讨论会员入会、退会、除名等事项,提出意见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三) 研究讨论常务理事组选名单,并提交理事会通过。

(四) 提出协会秘书处负责人人选,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五)研究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本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日常工作。会长缺席时,由常务副会长代行会长的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由会长会议提名,常务理事会决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7年3月1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协会始终坚持以发挥行业中介职能,服务安徽茶叶事业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协调全省茶叶的科研、教育、种植、加工、流通、出口、质检以及茶文化等部门,推进茶叶产业化经营,引导和推进结构调整,提高效益,帮助茶农增收,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会员进行知识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开展会展招商,产品推荐,参加全国性的茶事活动;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的调研和讨论,参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申报有关基地建设、产品开发项目;代表行业利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向反映行业呼声;实行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信誉,防止无序竞争,研究市场动态,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助和承担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的领导成员

协会由安徽省原副主任、省科协名誉季昆森,

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会长刘环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主任王首萌,

原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主任毕美家,

安徽省物流协会会长周古廉担任名誉会长;

并聘请安徽农业大学校长、教授宛晓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钱斌,

安徽省商务厅副张丹宁,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庆,

安徽省农垦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卓民,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袁方,

安徽农业大学原、教授王镇恒,

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茶与食品科技学院院长、教授夏涛,

安徽农业大学原茶业系主任、教授段建真,

安徽农业大学教授詹罗九为高级顾问。

安徽有哪些行业协会?

安徽行业协会有很多呀,我提供以下:

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安徽合肥市金寨路384号,金融大厦2-5层0551-2652408。

安徽省汽车行业协会合肥市桐城路 148 号0551-2659698。

安徽省建筑业行业协会0551—2649622。

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

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

  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2022第十五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将于2022年8月18-21日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参展参会人员严禁私自聚餐、随意外出。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

  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1

  本届博览会以“中国徽茶迎客天下”为主题,将有来自省内外600余家茶叶及茶产业链企业参展,目前已成功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1520余家采购商前来现场参观采购。本届茶博会展览总面积为3.3万平方米,设置乡村振兴、皖美徽茶、省外名茶、“三茶”融合等展区。

  主要开展“1168”活动,即举办1场“徽茶消费季”活动,1场线下展会,搭建云销售、云展示、云直播、云推介、云课堂、徽采云等“6朵云”平台,开展“5·21”国际茶日、徽茶消费季、“三茶统筹”发展高峰论坛、十大最美茶旅线路推选、茶叶职业技能大赛、“皖美徽茶”品牌推介等8项茶事活动。

   推动茶叶消费帮扶 展示我省非遗制茶工艺

  记者从主办方了解到,本届茶博会乡村振兴展区将不同于以往展示,本届茶博会乡村振兴馆作为主展馆重要展区之一,展示面积760平方米,是主展馆中最大的展区,主要集中展示我省主要产茶地和供销系统在做大做强徽茶品牌、推动茶产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为和成效,汇聚了来自相关脱贫地区及具有帮扶带动作用的35家茶企,所有茶企免费参展。

  据悉,乡村振兴馆设置安徽省茶业集团展区,将展示省供销社社属企业安徽省茶业集团发挥茶产业资源优势,在创徽茶品牌、推动安徽茶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中的成效。

  “832平台”是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部门指导下建设和运营的全国832个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徽采云”平台是省财政厅负责建设的安徽省采购平台,两者都主要以采购为驱动,推动脱贫地区和相关企业农副产品销售。

  目前我省入驻“832平台”茶企233家、入驻“徽采云”平台63家,为推动茶叶消费帮扶、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促进了茶企增效、茶农增收。另外,精心组织新疆、青海等地的相关农产品展示展销,共促发展。

  好山好水出好茶,好茶好喝看制茶。值得一提的是,乡村振兴馆非遗制茶展区还将展示我省非遗制茶工艺。参会者在乡村振兴展区不仅可以购买各类茶叶产品,还可以赏非遗魅力、观制茶流程、品徽茶滋味,弘扬徽茶文化。

  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2

  2022第十五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将于2022年8月18-21日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入馆请携带:

  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双绿码+身份证原件

   展商报到

  8月16-17日8:00-18:00

  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北一号门入口报到处

   大会日程安排

   防疫要求

  1.进入场馆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接受测温并扫安康码、行程码和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会前7日内本人或同住家人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参会或参加茶博会服务保障工作。

  3.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同时空暴露者,以及已治愈出院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会或参加茶博会服务保障工作。

  4.参展参会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合肥本市人员等)无会前24小时在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会或参加茶博会服务保障工作。

  5.会前7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不得参会或参加茶博会服务保障工作。

  6.参展参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刷闸机进入展馆。

  7.参展参会人员严禁私自聚餐、随意外出。

  2022安徽茶博会主题3

  由安徽中设国际会展集团、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安徽省茶业集团等单位组织,2022第十五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将于8月18日-21日在安徽合肥举办。

  2022安徽茶博会面积共计43000平方米,展会充分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平台的思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能级茶产业发展平台,扎实推进茶产业“双招双引”,推动安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诚挚邀请各界人士汇聚一堂,共襄盛会,共促发展。

   展览时间

  8月18日(星期四):11:00-16:30

  8月19日(星期五):08:30-16:30

  8月20日(星期六):08:30-16:30

  8月21日(星期日):08:30-14:30

   展览地点

  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

   温馨提示:

  布展、开展、撤展期间合肥天气26-41℃,天气炎热,请各参展单位、展商注意防暑!8月17日,雷阵雨天气,请备好雨伞出门!

  应合肥市防指办防疫要求,同时为了参会、参观人员更加便利,组委会在展馆内(北一号门入口处)特设免费核酸检测点。

安徽芜湖的碧螺春好不好

安徽迎客松品牌的碧螺春茶叶。

我们都知道碧螺春有1000多年的历史,如此悠久的历史中的无数的碧螺春厂家浮浮沉沉,目前排名前十的碧螺春的厂家都是闻名于世的大公司。最新的排名是迎客松、西湖、张一元、青城、卢正浩、艺福堂、中闽飘香、清承堂、乐品乐茶和忆江南等。

安徽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迎客松,知名(著名)茶业企业,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出口名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安徽省茶叶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上海茶博会的茶博会组织机构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中国长三角茶业合作(上海)组织;

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

安徽省茶叶行业协会

上海市茶叶行业协会 2012年“中国名茶”评选,继续邀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和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NTQS)、上海市质检局等茶叶权威机构组成专家评审组。

评委主任:骆少君(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名誉院长);

副 主 任:郑国建(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茶艺茶道表演区设置的“秀茶坊”,将演绎传统与时尚经典……

推动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推动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茶叶是我市重要经济作物,也是传统主导产业。近年来,我市茶产业规模产值不断扩大,品质品牌不断优化。2021年,全市茶园面积12.5万亩,一产产值13.6亿元,茶产业日益成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富民产业。

根据《安徽省关于推动茶产业振兴的意见》(皖政办秘〔2021〕28号)、《宣城市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优化基地、升级加工、壮大经营主体、强化品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茶叶产业生产、加工、营销等产业体系,把茶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广德市茶产业振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前期通过对广德市茶产业发展现状调研及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对照省市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于2月23日组织召开茶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新杭镇、誓节镇、邱村镇、东亭乡分管负责人,市茶叶协会、国元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拟定《广德市推动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草案)。

2、“实施方案”(草案)向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在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形成了《广德市推动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将方案报送市政办审核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4年末,全市茶园面积和茶叶产量分别稳定在13万亩和1万吨左右,茶叶农业产值和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5亿元和35亿元。

五、重点内容

1、优化茶园基地,促进绿色增效。

建设标准生态茶园,稳定茶园面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严格产品质量管控,制定实施广德黄金芽等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建设产品可追溯体系,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诚信企业评选机制。到2024年末,全市高标准良种生态茶园面积发展至8万亩,绿色食品、有机认证茶园面积发展至1.5万亩。

2、升级加工能效,促进品质提升。

提升名优茶加工水平,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强精深加工能力,围绕夏秋茶资源利用,开展深加工产品开发。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长茶产业仓储冷链短板。到2024年末,全市新增名优茶加工生产线10条,标准化加工厂10座。

3、壮大经营主体,优化产业布局。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化联合体、壮大规模茶企、支持订单农业、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茶叶重点乡镇发展茶叶产业,鼓励市茶叶行业协会发挥主体联结、行业自律作用。布局合理优化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优势区,实施“生产基地标准化、加工营销集群化、经营体系一体化、要素集聚先进化、利益联结共赢化”全产业链提升工程。

4、强化品牌推广,促进品牌崛起。

创响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广德黄金芽、广德云雾茶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按照“一个区域公用品牌、一套制度、一套标准、多个主体”的思路,完善全产业链及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举办各类茶事推介推广活动,借助各类宣传媒介、媒体平台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和企业形象展。  

5、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延链增值。

发展茶叶新兴业态。适应茶叶消费新形势和新需求,深入挖掘、保护广德茶叶历史文化资源,创新发展流通、消费、茶文旅融合新业态。加快科技创新发展,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产学研科技平台。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综合技能水平。开展优良茶树品种选育、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攻关。构建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广德黄金芽大型交易市场、品牌直营店或营销网点、产地仓库的直接采购模式,提升广德茶叶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六、创新举措

方案针对我市存在的茶园基地优化不足、加工能效偏低、龙头企业带动不强、品牌影响力不响、产业链延伸不长、要素支持力度不大等短板问题,逐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振兴举措。

七、保障措施等实质内容

方案明确要建立市级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茶产业健康发展合力提供体系支撑。在积极争取省、市级有关重大支农项目的同时,2022-2024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整合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科技推广等涉农项目资金向茶产业倾斜,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力度。

省级三流食品杂志有哪些?? 请大家告知下哈~~

帮你提供一些非中文核心的食品类杂志,但不一定是三流的。希望对你的有所帮助!

包装与食品机械 合肥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包装与食品工程学会,机械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包装机械分析

保鲜与加工 天津 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餐饮世界 北京 中国烹饪协会,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

餐饮世界.大众版 北京 中国烹饪协会,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

茶报 上海 上海市茶叶学会,上海茶叶进出口公司

茶叶通报 合肥 安徽省茶叶学会

茶叶 杭州 中国茶叶学会

茶叶科学技术 福安(福建)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茶叶通讯 长沙 湖南省茶叶学会

茶叶信息 杭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等

当代烹饪文化 郑州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南省豫菜文化研究会

淀粉与淀粉糖 石家庄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淀粉专业协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发酵科技通讯 杭州 杭州味精厂

福建茶叶 福州 福建省茶叶学会

甘蔗糖业 广州 全国甘蔗糖业信息中心,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罐头饮料工业 烟台(山东) 山东省食品罐头工业科技情报站

广东茶叶 广州 广东省茶叶学会

广东烹饪 广州 广东烹饪协会

广西蔗糖 南宁 广西区糖业公司办公室等

广州食品工业科技 广州 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

贵州茶叶 湄潭(贵州) 贵州省茶叶科学研究所,贵州省茶叶学会

国际食品 北京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食品科技 杭州 杭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等

湖南食品 长沙 湖南省食品行业联合会,湖南省轻工研究院

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长春 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食品与发酵 南京 江苏省轻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江苏调味副食品 镇江(江苏) 江苏省调味副食品行业协会

江西食品工业 南昌 江西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西省食品工业办公室

冷饮与速冻食品工业 常熟(江苏) 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等

粮食科技与经济 长沙 湖南省粮食局等

粮食流通技术 郑州 国家粮食储备局郑州科学研究设计院

粮食与食品工业 无锡(江苏) 国内贸易部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等

粮食与油脂 上海 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等

粮食知识 武汉 湖北省粮食局

粮油仓储科技通讯 成都 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

粮油加工与食品机械 北京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粮油食品科技 北京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美食 南京 江苏省烹调协会

面粉通讯 无锡(江苏) 江苏省粮食工业协会面粉专业委员会,江南大学校友会

木薯精细化工 南宁 广西南宁木薯技术开发中心等

酿酒 哈尔滨 中国食协白酒专业协会等

烹调知识 太原 太原市商业经济学会

啤酒科技 北京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肉类工业 武汉 全国肉类工业科技情报中心站,武汉肉类联合企业集团公司

肉类研究 北京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乳品与人类 哈尔滨 全国乳品工业信息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乳业科学与技术 上海 上海市奶业协会等

山东食品发酵 济南 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济南市解放路41号

山东食品科技 济南 山东省食品公司

山东盐业 济南 山东省盐务局

山西食品工业 太原 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等

上海调味品 上海 上海海鸥酿造有限公司,上海市酿造科学研究所

食品信息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食品信息.我爱厨房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食品与生活 上海 上海市食品协会,上海市食品研究所

四川粮油科技 成都 四川省粮油科技情报总站

四川烹饪 成都 四川省烹饪协会,四川省蔬菜饮食服务总公司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成都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食品与发酵 温江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设计院等

苏盐科技 连云港(江苏) 江苏省盐业经济技术信息站

西部粮油科技 西安 陕西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

盐业史研究 自贡(四川) 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扬州大学烹饪学报 扬州(江苏)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饮料工业 沈阳 全国饮料工业协会

饮食科学 沈阳 辽宁省轻工总会,辽宁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营养学报 天津 中国营养学会,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

有机食品时代 南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中国分会

浙江盐业 舟山(浙江) 舟山盐业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制盐工业科技情报站

中国保健食品 北京 中国保健食品协会

中国茶叶 杭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中国茶叶加工 杭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全国茶叶加工科技情报中心站

中国畜产与食品 南京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中国酒 北京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消费日报社

中国烹饪 北京 中国商业出版社

中国乳业 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

中国食品 北京 北京市食品研究所

中国食品工业 北京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中国食品添加剂 北京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

中国食品学报 北京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中国食品用化学品 上海 全国食品用化学吕行业联合会

中国食品与畜产科学 南京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中国食物与营养 北京 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

中国甜菜糖业 哈尔滨 中国轻工总会甜菜糖业研究所

中国盐业 北京 国家轻工业局盐业管理办公室等

中国饮食服务年鉴 北京 国家国内贸易部

中华茶人 北京 中华茶人联谊会,中国茶叶进出口公司

中外葡萄与葡萄酒 济南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山东省酿酒葡萄科学研究所

中外食品工业 北京 中国仪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中外食品加工技术 北京 北京市食品研究所,全国食品科技情报中心站

中外烟酒茶 桂林(广西) 漓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