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租赁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租赁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房屋租赁合同需的证件:。(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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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合同要什么证件

租房签合同应提交如下证件: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租赁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需提供什么资料?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需提供的资料: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2、双方的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3、若房屋委托他人代管,则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管人身份证明;4、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办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办租赁合同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地产证,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拍卖竞得的房屋或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2、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3、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4、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