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允许保安随意搜查他人的行囊?

能否允许保安随意搜查他人的行囊?

本文讲述了保安在搜查他人背包时应该遵守的规定和公民的隐私权。保安未经他人许可随意翻查他人背包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而背包属于他人私有物品,保安应该遵守规定,不能随意搜查别人的包。如果保安有证据证明对方盗窃,应该报警处理,而不是自己搜查。

法律分析

1、保安不能随意搜查别人的包。

2、公民享有隐私权,背包属于他人私有物品,背包内的空间属于他人的隐私空间,保安未经他人许可,擅自随意翻查他人背包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3、保安有证据证明对方盗窃的,应该报警处理,不应该自己搜查。

拓展延伸

保安能否随意搜查他人的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因此,保安员无权随意搜查他人的包。若保安员需搜查他人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需搜查,需出示搜查证,并说明理由。若保安员未经许可随意搜查他人,则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同时,若被搜查人认为搜查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自由,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让保安遵守规定,不能随意搜查别人的包。如果保安未经许可擅自随意翻查他人背包,这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我们应该及时采取行动,让保安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保安有证据证明对方盗窃时,应该报警处理,而不是自己随意搜查,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