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带什么

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带什么

根据 搜索结果,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聘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申请表。其中,村委证明需要开证明的人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无犯罪证明是指一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属于守法公民的证明书,需要或有必要时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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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什么

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的材料有:居委会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上述材料到派出所接受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并且不存在犯罪事实的,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的。

法律分析: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的材料有:居委会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上述材料到派出所接受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并且不存在犯罪事实的,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的。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机关、机关、人民、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有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日到时档案馆现场办理即可。若本人无法前来,可以委托他人携带受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需写明查询事项)查询办理。

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什么

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无犯罪证明即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一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属于守法公民的证明书,需要或有必要时由当地机关出具。

法律依据

《派出所组织条例》第二条 派出所的职权如下:

(一)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二)反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三)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四)依照法律管制反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五)管理户口;

(六)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裂冲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七)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亩源亏案;

(八)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九)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迅神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十)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开无犯罪证明流程如下:

1、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

2、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

3、再由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

4、最后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的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3、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证明。当事人应当拿以上材料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用于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另外,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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