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处置

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处置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自行和解,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受损。2.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仲裁。仲裁仅限于合同纠纷,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4.民事诉讼。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书面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著作权人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该机关依其申请(也可依职权)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