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多大年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多大年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多大年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未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刑事能力是怎样的

      1、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2、本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本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同条第3款又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 18条第 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指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这里所指盲人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存在两种方式,即刑罚和非刑罚两种,主要是刑罚,即由人民作出有罪判决中明确地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还有就是会视情况判决一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的,还可以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刑法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是

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是满16周岁。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

【法律分析】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16周岁的人,一般都经过一定教育,其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具备一定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谓年满16周岁,是指实足年龄达到16周岁,即必须是过了16周岁生日的第二天以后,才能认为是年满16周岁。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地方习惯用“虚岁”的计算方法,不能适用于刑法上所说的年龄。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杀人、抢劫、、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也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教育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是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犯罪都负刑事责任,而是实施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上述严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即有条件地负刑事责任。刑法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成年人的智力发育情况作出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同时,他们对社会生活中一些重大的是非标准和道德准则,是应当知道,并且对此应当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这个年龄段的人犯上述几种容易识别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主观:

刑事责任年龄最低为十二周岁,已满十二周岁的,犯特定种类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人的生理、心理等进行划分,划分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知识和智力发展正常的,都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可见,年满18周岁,是有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上述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罪名进行了明文列举,为司法机关正确地解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提供了法律根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两个不够明确的问题:(1)上述八个罪名中的罪是否包括奸淫幼女?在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奸淫幼女是一个有别于罪的罪名。按照这一司法解释,奸淫幼女罪显然难以包含在罪之中。但2000年2月24日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这一司法解释为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奸淫幼女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其按照罪定罪处罚。但已满16岁的人的奸淫幼女行为仍定奸淫幼女罪,由此出现同一种行为按照行为人年龄不同而认定为不同罪名的矛盾现象。为此,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明文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奸淫幼女行为均以罪论处,从而解决了这一问题。(2)上述八个罪名中的故意杀人罪是否包括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的行为?这种杀害被绑架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但这种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绑架罪中。按照罪名理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这种行为的,不能按照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这个问题,2002年7月24日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如下:“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根据《意见》的上述规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是八种行为而非八个罪名,由此确定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能不说是一种扩大解释,在一定程度上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精神。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