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1.一级动。(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