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件突然发生,已经造成或者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可分为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可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表示。

突发事件的构成要素:突然爆发、难以预料、必然原因、严重后果、需紧急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有什么?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是指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城市生命线事故,核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指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巩怖袭击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经济危机:主要是指资源、能源和生活必需品严重短缺金融信用危机和其它严重经济失常,经济动荡等涉及经济安全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