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变化?

文章介绍了股东出资方式的种类,包括资本出资和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出资时间的确定,包括实缴资本制和认缴资本制;以及股东出资证明的写作格式。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证明的相关要点和规定。

法律分析

一、股东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资本出资;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作为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1、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2、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三、股东出资证明怎么写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增加资本:_________万元,增加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

(1)出资金额:_______万元

(2)出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股东姓名: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__%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资证明书核发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结语

特此证明!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资本出资,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作为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于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应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股东出资时间的确定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可以是公司设立时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也可以是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特此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