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鱼服饰能开专票吗

快鱼服饰能开专票吗

视情况而定。购买服装用于个人消费的,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的服装,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单位购买服装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可以开具增专票,用服务生产的(比如工作服)可以开具增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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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批发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服装批发可以开具专用法票。

一般纳税人采购服装作为存货用于出售,采购环节能凭取得的专票作为进项抵扣。

而如果是零售的服装,就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法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只能开具普票,不能开具专票。

网上买衣服可以开专票吗

网上购买一件衣服,不可以要求开专用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 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买衣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购买的日用品,要根据购买方的性质进行的开取。如果是个人,则不得开具专用。如果是企业,则可以开具专用,只有专用才可以进行抵扣。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如果购买方是除其他个人以外的企业,是可以开专用的,并且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的话,是可以正常抵扣的;否则,不予以抵扣.

一、专用能否进行正常抵扣,还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2、购买方开具的是不是专用,且真实,计算准确;

3、在规定的时间内(180天)完成的认证.

满足以上三种条件才可以进行正常抵扣,否则一律不得抵扣.

二、常见的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几种票据:

1、专用;

2、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和农产品销售;

4、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三、不得抵扣的情形:

1、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

2、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专用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计提抵扣进项税;

4、其他情况.

注意!这12种情形不能开专票,不能开专票!弄错了小心被罚!

各位老板们要注意了,这些情形不能开专票,一旦开错了就麻烦了。大家都知道,专票不是想开就可以随便开的,还有很多情形是千万不能开专票的,如果非要开,不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还会引来税务部门的稽查,严重的甚至要被罚。这12种情形,千万不能开专票!

提醒!

这12种情形不能开专票!

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票

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一般情况)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专用

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不得开具专票

五、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

六、一般纳税人会计计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

七、商业企业零售消费品、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专票

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不得开具专票

九、钻石出口不得开具专票

十、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处理、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不得开具专票

十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专票

十二、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按照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不得开具专票

      以上这些情形都不能开具专用,老板们需要注意了,除此之外,开具专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划重点!

开具要注意这5大事项!

1、购买方信息要填全、填对

2、内容要如实开具,不得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相符的内容

      变名开票行为,也属于虚开

3、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

4、备注栏填写有规范

5、盖章有要求

      第1、2联(即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餐饮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餐饮开一般都是的普通,同时也不能开专用。

【法律分析】

1、餐饮的印制要求不同专用餐饮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餐饮,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餐饮。

2、餐饮的作用不同专用餐饮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普通餐饮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餐饮是餐饮业业普通】

1、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不能开具专用。因为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故不能开具专用。

2、餐馆是市场经营主体,是有经营能力并依照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或企业。是重要的一种纳税人类型。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3、由于餐馆一般以个体经营,没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账本,无法准确核算成本,但是仍然在开具。也就是你所说的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情况。

【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餐饮属于第七类:服务业,税率为5%。 除按照服务收入5%的营业税外。 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

开专票需要什么条件

开专票需要的条件如下: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不能开专票的情形有哪些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8、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

销售服务哪些能开专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以对于服务行业来说,一般只有直接用于个人消费和福利类的,不能开专票,比如娱乐行业等,其他的都是可以开的。至于收到的企业能不能抵扣,则需要接受商品或者服务的企业自行判断。

消费者买东西可以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专用不允许对个人开具,如果你是企业,并且开方是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要求开专票,否则开普通。

个人网购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我在网上买了东西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我想网购了 一个剃须刀,就算给你开了专用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吧.

以下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符合上述1、2、3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有哪些

不能开具专票情况包括:

1、消费者个人不能取得专用,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或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

2、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纳税人,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不得开具专用。

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等。

一、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额退税。

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留抵税额退税。

二、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