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衔级别

官衔级别

中国官衔,狭义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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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大小顺序

【法律分析】:按级别大小依次排列: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所股级。

1、国家级正职。包括国家、、局常委、总理、全国政协、全国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2、国家级副职。包括国家副、副、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常委等。

3、省部级正职。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政协、省常委会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等。以及国家各部等。

4、省部级副职。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副、副、省政协副、省常委会副、省常委等、直辖市副、国家各部副等。

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省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常委或者副兼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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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级别划分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等。

一、行政级别的解释

1、行政级别是对于个公务人员或其他岗位职位级别的划分,用于区分不同职位的上下等级。

2、上至,下至地方都有对应的行政级别。

3、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处级、乡科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四级行政划分。

4、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二、行政管理特点

1、一切行政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权力相联系,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

2、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实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在执行中又能动地参与和影响国家立法和决策,制定是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

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又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

4、行政管理要讲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和改革等方式,最优地实现预定的国家任务,并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5、行政管理是人类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特定领域,有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6、行政管理是一种工作上必要的一种工作能力,也是工商管理里的必要的一门课程。

三、行政管理的职能

1、计划

2、组织

3、协调

4、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中国官员的级别如何划分的?

中国等级划分是如下:

(一)一级巡视员:十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调研员:十九级至十。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主任科员:二十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目前中国官阶的详细排列为 : 正国级(、总理等) 副国级(副、副总理等) 正部级(各省、、直辖市、、国家各部委、等) 副部级(常委、副、副等) 正厅级(各地级市、省厅、) 副厅级(各地级市副、或常委、省厅副等) 正处级(各县、地级市各区区长、地级市行政或者事业局机关) 副处级(各县副、副、副区长、地级市行政或事业局) 正科级(各镇镇长、各区县下设局机关的、事处主任) 副科级(副镇长、区县副、副主任等 )

中国官员级别怎么划分?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等。

一级干部:局常委、国家、副、委员长、总理、、政协;

二级干部:局成员、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副、政协副、最高院长、最高检察长。

干部:俗称省部级,、部党组、、、省常委会主任、省政协。

四级干部:副部级、副省级。

五级干部:俗称司局级,、、地级。

六级干部:副厅级、副市级。

七级干部:俗称县处级,、市、。

八级干部:副处级、副县级。

九级干部:俗称科级,科长、市、县、乡镇长。

十级干部:俗称股级,科员、股长、乡镇助理

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

中国分为多少个行政级别?

我国的行政级别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

综上所述,关于中国行政级别一览表的问题,上面已经划分很清楚各领导的层次了,可以参考上面的内容来具体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国家根据人民、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