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示制度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财务公示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1

一、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经党委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主,凡是运用工作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影响稳定,都要向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2、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上级单位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4、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5、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程序;

6、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审批及发放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生育证办理、违反计划生育查处结果;

7、各村宅基地建房面积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

8、财务收支情况;

9、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资和资金分配;

10、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

11、基层站所应公开的事项以及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标准、罚款标准;

12、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政务项目。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实行静态与动态公开,对内与对外公开相结合的形式:

1、政务公示栏公开;

2、政务网公开;

3、召开会议公开;

同一个公开项目,可以采取以上其中一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并用的方法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

1、事前事后即时公开;

2、按月、按季、按年度定期公开。

根据所公开项目的不同特点决定公开时间,公开期限不少于7天。

(四)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

1、事务公开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由党政办负责公开。要做到年初有年度工作目标公开、阶段有进展情况公开、年末有落实完成结果公开。

(2)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由经贸办负责公开。要做到招标前条件公开、投标后结果公开,开工后进度、竣工情况公开。

(3)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由党政办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参评的条件和要求事前公开、评选的结果事后公开。

(4)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事实查处结果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做到查处依据、违纪事实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公开。

(5)计划生育指标、办理准生证,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结果,由计生办负责公开。要做到计划生育指标下达、准生证办理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有结果时及时公布。

(6)各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费用发放情况,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建房户人均用地面积、土地分类及收费标准在进行审批前公开,审批情况、收取的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在事后及时公开。

(7)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由经济建设办或所有权单位负责公开。要做到承包租赁前条件公开、承包租赁后结果公开,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

(8)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务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由有关部门或相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按要求及时公开。

2、财务公开

(1)乡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由财政所负责公开。每年度公开一次,并在每年的年初同时公开年度的预算和上年度执行情况。

(2)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由有关使用单位负责公开。各单位要对各级财政或有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专用经费的数额及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采取单列专项公开的办法。

(3)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质和资金分配情况,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公开。做到救济条件、标准、救济对象、救济物的数量、发放情况及时公开,一般采取一事一公开的办法。

(4)政府及站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所及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5)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及执行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按物价局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罚款标准及时公开。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将收入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6)政府及各站所财务审计情况,由审计组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负债、损益情况,各种收入及使用情况等,每年度公开一次。

财务公示制度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2

一)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2、村委会在公开栏侧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立意见箱,接受村民投诉和收集村民意见。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把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

村委会公开制度 第四篇_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对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方,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村委会公开制度 第五篇_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3

为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政务财务公开的原则。本着简单易行、方便节省、明白有效的原则确定公开形式,组织公开活动。由财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公开的内容。分为政务、财务、外事活动三大类。

三、公开的形式。分为对社会公开和对本单位公开两种形式。

1、政务类对社会公开,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和通过新闻媒介等形式公开。

2、财务类对本单位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7月10日前公开上半年的,次年1月10日前公开全年的,特殊情况,随确定随公开。

五、公开的要求。凡公开的事项,每次公开前,须经党委会议讨论,提交民主监督小组核实后,方可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群众或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局民主监督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10日内答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