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申报应该如何开红字

已经认证抵扣的专用,需要开具红字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的申请,并将抵扣的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 开了红字,销售方要根据红字的记账联,做

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发生退货或开具错误需要开具红字的,由购货方向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申请,经税务机关系统审核后出具。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 1、《信息表》的填开 (1)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56号)

可以开具红字 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就在申报表的主表上,有一栏叫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项,把你已开红字的税额填上去就行了,不用填列负数的,因为后面有公式可以自己减的。

已抵扣申报应该如何开红字

办理材料

(1)使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开具专用信息表》

已经认证抵扣的专用,需要开具红字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的申请,并将抵扣的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 开了红字,销售方要根据红字的记账联,做

未使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

(2)载有申请单信息的储存介质:金税盘或税控盘或报税盘或IC卡(使用税控系统的企业提供)。

已经认证抵扣的开红字后账务处理: (1)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销售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购买方根据《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冲减

已抵扣申报应该如何开红字 第2张

办理流程

收到经税务机关系统审核的《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后,再在税控开票系统上开具红字。如下图操作,有三种开具方法

专用红字开票流程 一、购方申请流程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

已抵扣申报应该如何开红字 第3张

已抵扣申报应该如何开红字 第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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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已抵扣怎样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申请单

专用*红字*开票流程

一、购方申请流程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zhidao表---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如下图

2.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如下图

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商品信息(数量、金额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右上角“价格”按钮用回来切换含税与不含税)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打印”。如下图

4.选择“不打印”,如下图

5.弹开界面点击“取消”(如果还有多张*需要填开,可以点击‘确定’),如下图

6.再次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查询导出”,如下图

7.进入界面后,选中已开具信息表,点击“上传”(可多选),点“确认”,如下图

8.待信息表描述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有数据即可。将信息表编号交给销方开答具负数*。

销售退货进项*已抵扣怎么开红字通知单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63383437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开出*专用*对方已认证现要开红冲该怎么开?

让购买方可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我方凭此开具红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以下简称“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扩展资料

税务机关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431356662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的方法处理。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普通*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一一对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冲*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已经认证的*要出红字怎么出!

总结来说,一般如下出红字*:

1、请购买方在自己的开票系统开出红字*申请单。

2、购买方把申请单打印出来,带到所在税务机关审核。

3、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打印出一张纸质通知单给购买方。

4、购买方将通知单给销售方。

5、销售方在开票系统中,利用通知单编号开具红字*就可以了。

具体条款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购买方取得专用*已认证抵扣,不符合专用*作废条件,该*不能作废。应按上述规定开具红字*。

扩展资料:

*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e68a84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431343736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红字*如何进行报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红字*进行报税流程:

1、 准备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准备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整理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申报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办理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保存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53236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由于引入*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百度百科-红字*

百度百科-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