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的特點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的特點有: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的特點

1、整體思路清楚,目標明確。

2、設計工作中階段性非常強,有利於系統開發的總體管理和控制。

3、在系統分析時可以診斷出原系統中存在的問題和結構上的缺陷。

4、用户要求難以在系統分析階段準確定義,致使系統在交付使用時產生許多問題。

5、用系統開發每個階段的成果來進行控制,不能適應事物變化的要求。

6、系統的開發週期長。

結構化程序設計(structured programming)是進行以模塊功能和處理過程設計為主的詳細設計的基本原則。其概念最早由E.W.Dijikstra在1965年提出的,是軟件發展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觀點是採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序設計方法;使用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程序,任何程序都可由順序、選擇、循環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