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没还清可以卖房子吗

房子贷款没还清可以卖房子吗

贷款没还清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可知,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屋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二是提前偿还房贷。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分为以下的这四种情形。

(一)第一种情形就是结婚的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夫妻的其中一个人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办理了购房贷款,在结婚之前购房的这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所有权,然后在结婚之后夫妻的两个人一起来偿还房子的贷款。对于这种情况,所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两个人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两夫妻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是没有权力要求对这个房子进行财产分割的。但是如果结了婚之后一起对房子进行偿还贷款,那么另外一方虽然无权分割房产,但是有权利对房子所属的那一方要求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在这里非常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夫妻两个人共同为房子偿还房贷的时候,用的钱无论是其中一个人的工资还是两个人的工资,在法律上面都是会认定为共同偿还贷款的,所以就此看来,一起偿还贷款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帮助偿还贷款的那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那自己还贷的那一部分给退回来,并且如果屋价有增值的那一部分也是要给与相关补偿的。

(二)如果是夫妻两个人结婚之前,其中的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来购买房屋,并且办理了相关的购房贷款,结婚之后,夫妻两个人一起来偿还房子贷款,房子的房产证是在结婚之后才获得的。对于这种情况之下所购买的房子也是归为买房那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是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因为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房产证,但是房子的购买是在结婚之前其中的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进行购买的,取得房产的时间是不会对所有权产生影响的,所以这样的房子也是不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三)夫妻两个人在结婚之前用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来进行购买房子的,并申请了相关的购房贷款,然后在夫妻两人结婚之后,两个人共同来进行偿还贷款,如果这样的情况下,所购买的房子房产的产权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房子的所有权就会归为登记人的名下,因为房产登记上面只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就会归为这个人的个人财产。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没有进行房产登记的那一方,如果想要证明这个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想要申请变成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必须要证明自己在结婚之前为了买房子而给出的资金证明,还要证明自己出资购买的时候得到了双方的共同认可。如果没有提供这两个证据,那么这个房子的房产就会归到房产登记人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不可以进行分割。

(四)夫妻两个人在结婚之前由其中一个人的父母出资来买房的,在结婚之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一般是哪一方的父母出资,就会归到哪一方的名下,除非出资的父母提前声明了房子是赠与两个人共同所有。

二、按揭车转让协议有效吗

无效,车主只有车辆使用权,买卖权在银行。需要办理汽车解押后,再办理买卖。

贷款没有还清的车辆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屋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屋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车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车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车辆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车辆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积金装修贷款算一次贷款吗

是的,个人住屋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屋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屋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屋时,以其所购(建)住屋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屋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屋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